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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自由日始於2008年,由歐洲自由軟體基金會發起,將每年3月最後一個星期三訂為文件自由日,目的為凸顯開放文件格式和標準的重要性,訴求避免單一軟體壟斷市場,應讓大眾不必購買特定軟體即能瀏覽文件。

世界各國都舉辦串聯活動響應並推廣「開放檔案格式」的好處與意義。台灣花蓮場次活動發起人謝家豪表示,「開放檔案格式」是指沒有受到任何專利權或著作權保護的檔案格式,且相容性通常較大,可防止被單一廠商的軟體束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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